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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54/2020-00004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中心 发文日期 2020-04-30
标 题 关于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七项举措的通知
文 号 东审批〔2020〕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七项举措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七项举措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4-30

关于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七项举措的通知

各窗口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防疫情和促发展两手抓,助力经济平衡运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措施,请认真落实。

一、优先做好防疫相关企业审批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窗口部门要为有需求和有能力增加或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一条龙”审批服务。提供企业注册全程登记指导,实行容缺受理,尽量实现当场办结;对药品许可证到期的企业,要适当延期,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二、全面开通复工复产企业审批绿色通道

引导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东海综合服务旗舰店、部门条线专用网等网上途径办理业务,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件事”改革,简化优化企业审批流程,实施“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三、畅通企业税务业务网上办理渠道

积极为企业提供各类“非接触式”税务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全力推广发票免费邮寄业务,尽最大可能减少纳税人到办税厅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开通104项全程网上办业务和9项全程邮寄办业务,尽量涵盖税务局所有涉税事项,落实不见面审批。

四、开通复工复产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

对与疫情防控需要有关的生产建设项目申请,一律优先办理,对企业申请规划、用地许可手续,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实行专人业务指导、快速办理审批,全力促进企业早拿证、早开工。

五、全面提供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大厅二楼咨询台全天候为有需求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咨询、帮办、领办服务,为紧急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容缺预审等措施,按照“事项能合必合,能简必简,时限能短必短,材料能少必少”的原则,全力配合各乡镇(街道丶场)及园区代办员做好企业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六、加强复工企业不动产登记指导容缺受理

为全县各类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重点物资生产企业随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用好用足援企登记政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在容缺受理、压缩时限、区分套层间抵押登记、共性材料一次备案、权籍调査成果沿用等方面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对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对“协议供货、零星采购”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采购”服务,做到“即事即办”;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服务;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缴退业务“线上”办理。

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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