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3-00181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标 题 | 关于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应急〔2023〕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应急〔2023〕33号
关于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安监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省厅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决定第三季度在全县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重点检查对象
涉及动火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检查事项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外委外包动火作业时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履行许可手续;是否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
5.动火作业人员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动火作业是否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7.动火作业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是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8.动火作业前是否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经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及时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统筹,周密部署,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务实任务举措,严格作业资格把关和现场作业审批,严厉打击动火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法,精准治理。
各单位要以精准执法为抓手,对照动火作业8项执法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涉及动火作业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我局将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动火作业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动火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强化宣传,突出警示。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多途径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县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违法问题不依法处置、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情况,将进行严肃问责。
各单位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胡智荣(13961302377)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