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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3-00369
发布机构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12-01
标 题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 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东安办·〔2023〕2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 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28


东安办〔2023〕27号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办、省消委办《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3〕13号)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县安委办、消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署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攻坚行动

一是持续推进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填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应急、消防部门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对前期省应急厅通过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抽取的全县6家重点工贸企业,要进行全面细致、过筛子式的“起底式”排查,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拓展排查范围;对辖区其他工贸企业,要督促乡镇(场、街道、园区)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基层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对于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要提请政府组织住建、城管部门予以拆除,逾期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按期整改销案。要在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内,推广安装感烟探测器,实现火灾事故提前预警。要大力宣贯《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摸清辖区“厂中厂”底数,督促明确租赁各方消防安全职责,签订责任书,建立应急联动相应机制,推广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发生火灾后快速通知全厂全员紧急疏散撤离。部署开展重点工贸企业应急疏散月活动,落实“五个一”措施(制定一份应急疏散预案、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每一车间或每一层张贴疏散指示图配备疏散引导员并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建立一份应急疏散档案),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疏散逃生能力。

二是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施工工地、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21类重点场所前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对组织排查不到位的乡镇和行业部门,督促继续进行排查,防止失控漏管;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集中攻坚整治,形成工作闭环。教育、民政、卫健、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旅、统战、应急、发改、机关事务管理等重点部门要认真对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梳理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质效,对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做到监管无盲区、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消防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指导单位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保年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全部检查一遍。乡镇(场、街道、园区)要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基层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组织进行登记造册、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12月底前,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年内至少检查一遍。消委办要加强对集中行动的调度,对21类重点场所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各乡镇各部门高质量考核内容。

三是强力推进重点风险隐患整治。要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图作战,采取约谈提醒、挂牌督办、诚信惩戒等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序时整改完毕。要依托消委会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函告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提请政府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于现存的及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逐一落实本级政府行业分管(或联系)领导牵头整改责任。对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一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推动按时销案。要紧盯辖区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前期摸排发现的全县96栋高层消防管网无水小区、1栋高层消防管网无水公共建筑,要逐一列出整改计划和责任单位,并提请列入年度政府重点项目予以推进,住建部门要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触发机制标准,简化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效,加快资金批复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群租房”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配备灭火逃生四小件(灭火器、逃生面罩、手电筒、逃生绳)等技防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推动将在孤寡、独居老人住处免费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纳入民政部门“适老化”改造项目,不断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二、紧盯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持续深化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餐饮企业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联合行动,采取部门联查、分片包干的形式,大力整治“生命通道”不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立即责令清除,逾期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组织实施代履行予以清除。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发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的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努力消除突出风险。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 “全链条”管控。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电气焊作业,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针对保温材料,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广旅、消防等部门要将高层建筑外墙、冷库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逐项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邮政管理、发改、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前期市消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连消委办〔2022〕15号)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全力推进工作开展。要在新建、改建小区中大力推广建设具有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高温及故障报警等功能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集中充电车棚和地下、半地下集中充电区域安装简易喷淋、干粉灭火设施,在电梯安装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全面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三、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国家、省、市、县“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公安、民政、文广旅、消防等部门要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活动举办地要坚持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分类制定方案、实体运行专班、加强勤务保障,梯次趋紧、逐步从严,对核心区域前置备勤、巡查守护;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其他地区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四、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执法

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解决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五、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各行业系统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码”,形成全社会参与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局面。采取消防部门集中培训、挂钩联系员上门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消防业务培训,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实现“九小场所”消防指导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大力宣传“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以及消防安全“七严禁”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加大典型火灾案例曝光警示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开展隐患曝光,以强大舆论声势倒逼单位企业整改。

六、全力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针对本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公安、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供水、消防等部门要对本辖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住建、商务、卫健、消防等部门要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要督促企业单位针对配电室、厨房、仓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增强第一时间报警意识,提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要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并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治行动,要落实镇街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要认真贯彻《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意见》,规范细化“一委一所一队”工作模式,强化镇街消委办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各部门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请于12月6日底前报送县安委办、消委办;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邮箱:lygdhxfdd@163.com


附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东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东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附                                                                                                                          件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电话                  )已按照市安委办、消委办《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问题

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其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是□     否□

2.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是□     否□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是□     否□

4.消防车通道未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是□     否□

5.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违规存在“三合一”现象,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或影响消防车通道畅通。

是□     否□

6.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是□     否□

7.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职责;未按要求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是□     否□

8.“厂中厂”出租方未按要求对承租方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出租方和承租方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未按要求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是□     否□

9.未按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     否□

10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进行针对性消防演练。

是□    否□

其他:

是□    否□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1份报当地安委办,1份报当地消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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