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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3-00336
发布机构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11-22
标 题 关于立即开展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东安办〔2023〕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立即开展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13

东安办〔2023〕26号

关于立即开展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调度会等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内容,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负责人(部门、车间)责任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佩戴“安全监督”臂章、袖标等标志标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准确定级、有效管控、按期报告;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生命通道畅通。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厂房(仓库)安全管理。厂房(仓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易燃可燃建构筑物危险,提升火灾预警能力;涉及承包(承租)时,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点火源防范。有关场所严禁明火,严防电气火灾,做好电气线路、配电箱、照明灯具、电器产品规范安装,确保可靠使用;严格管理电动叉车等充电设备设施。

(六)危险作业管控。严格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审批管理,审核作业人员资质,作业前排查并消除现场隐患,作业时加强安全监护,作业后清理检查现场。

(七)危化品储存使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混放;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八)应急处置与疏散演练。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编制合适的现场处置方案,提升扑灭初起火灾能力;加强应急逃生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避免盲目施救。

三、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时间研究制定有关检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行动、有检查,力求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全面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每个企业都要检查一遍,确保每个企业都有人检查。对前期自查自报的重大隐患企业和重点工贸企业要重点检查,开展“回头看”,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对于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要予以拆除。

(二)立即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本次无锡事故企业是纺织企业,请各乡镇立即组织开展纺织企业核查检查,确保企业知风险明隐患保安全。对前期开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生命通道”专项执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要突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没有设置烟感报警,消防通道有没有堵塞占用,应急演练有没有开展。

(三)落实厂中厂安全管控。前期我县共排查“厂中厂”出租主体131家,承租单位461家,虽然前期已要求规范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租赁双方责任边界,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主体责任还未落实,双方责任还未完全明确。要继续加大“厂中厂”安全管理,将出租方、承租方全部纳入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确保每一个企业都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推广“厂中厂”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发生火灾后可快速通知全厂全员紧急疏散撤离,并加强日常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拍摄了事故警示教育片,相关链接在省应急厅网站,请各乡镇立即组织发动起来,确保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员工都要观看,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大喇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和线下宣传载体,在辖区内大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常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县安委办将成立督查组,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

东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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