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3-00303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安办〔2023〕2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安办〔2023〕21号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场):
现将《全县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全县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巩固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督促中小型工业企业用10个月时间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标自评,自主提升,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重点加强火灾、危化品使用等安全风险防范,着力补强“厂中厂”安全管理短板,全面提升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1.从业人员30人以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
2.所有从事食品、家具、木制品、橡胶、塑料、纺织、服装、服饰、鞋帽、皮革、玩具、手工艺品等加工制造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
以上不包括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三、重点内容
1.安全培训。推动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县乡分级组织一轮覆盖企业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以本方案配套印发的工作指南为主,形式不限。
2.自查自改。组织企业对照《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自评表》(附件1)的8条要求,开展自评查找不足、整改隐患,提升规范化水平,自评分应不低于90分;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及时整改问题再次自评。
3.摸排定级。属地对照《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和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系统企业风险情况,重点对辖区内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进行摸排,核定单个防火分区内的人数、“厂中厂”、“楼下存储楼上生产办公”等情形,准确开展定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4.“厂中厂”整治。解决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摸清“厂中厂”底数(附件2),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增量;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租赁双方责任边界,整改现场隐患,组织自有、外包的电焊工等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5.执法检查。对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厂中厂”等火灾风险较大的企业按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要求,对照开展一轮安全检查,对没有达到自评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四、时序安排
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分4个步骤开展本次行动。
(一)宣传部署动员(2023年10月前)。组织布署,印发全县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和发动,开展培训教育,引导中小企业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登录风险报告系统填报定级信息,属地核实定级;摸清“厂中厂”底数并建立台账。
(二)企业自主提升(2024年3月前)。各有关企业对照指南和自评表,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登录系统记录自主提升情况。按期准确完成风险报告。
(三)属地帮扶指导(2024年5月前)。各单位组织开展1轮安全员培训,在执法检查和服务指导中对照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等工作;集中整治“厂中厂”安全问题。县局结合“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在每个行业培育不少于5家县级示范企业、总计不少于30家县级示范企业,市局在县级示范企业基础上选树市级示范企业,入选的市级示范企业监管执法评级可按要求下调一级。
(四)督导检查和总结提升(2024年6月)。市局组织县区交叉检查和市级督查检查,选树100家市级样板企业,对入选省级样板企业,省厅将对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推介典型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单位分别于10月12日前和10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厂中厂”企业统计表报送县应急局基础科。
(二)加强整改提升。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整治内容,按照时序步骤和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开展实施。督促企业围绕规范化建设8个方面要求,提升管理水平,全力消除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厂中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加强帮扶服务。要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消除症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分行业领域树立示范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对整治提升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联系人:胡智荣 电话:13961302377
附件:1.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自评表
2.“厂中厂”企业统计表
附件1
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自评表
重点 事项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自我评分(符合得分,不符合不得分) |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0分) |
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负责人(部门、车间)责任内容; 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佩戴“安全监督”臂章、袖标等标志标识;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
1.各层级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当统一佩戴标有“安全监督”的臂章、袖标等明显标志,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要求从事生产作业,制止“三违”行为。(2分) 2.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并参与一次全面安全检查。(2分) 3.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层级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按照责任制分工,分级、分类、分频次对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3分) 4.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由班组长或者交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向当班作业人员提示安全风险、讲解岗位安全操作要点等。(3分) |
|
2.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8分) |
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准确定级、有效管控、按期报告;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1.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风险。(2分) 2.对安全风险,应当根据其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各层级负责人和岗位从业人员。(2分) 3.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班后和夜间检查巡查要求。(2分) 4.对较大以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扫码自查。(2分) |
|
3.生命通道畅通(10分) |
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
1.生产场所应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畅通、设置为平开门、并与疏散方向一致;(2分) 2.门窗等处安装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遮挡物不得影响逃生;疏散楼梯不得被占用(堆放杂物)、堵塞;(5分) 3.作业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3分) |
|
4.厂房(仓库)安全管理(15分) |
厂房(仓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易燃可燃建构筑物危险,提升火灾预警能力; 涉及承包(承租)时,要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
1.同一厂房涉及两个以上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火灾危险性要按照较大部分确定,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2分)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不应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不应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不得违规存在“三合一”现象。(5分) 3.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规范,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推荐在生产场所、仓库等重点区域安装简易火灾烟雾报警装置,提升企业火灾预警能力。(5分) 4.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承租合同要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企业要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3分) |
|
5.点火源防范(14分) |
有关场所严禁明火,严防电气火灾,做好电气线路、配电箱、照明灯具、电器产品规范安装,确保可靠使用;严格管理电动叉车等充电设备设施。 |
1.存放易燃可燃物的厂房和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焊接与热切割火、吸烟火、机动车辆排气管火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等。(5分) 2.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3分) 3.在存放如发泡材料、纸箱等可燃性材料的仓库内不得设置配电箱及开关。(3分) 4.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禁止在工厂仓库内部进行充电,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应在仓储场所外的地点加气。(3分) |
|
6.危险作业管控(10分) |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审批管理,审核作业人员资质,作业前排查并消除现场隐患,作业时加强安全监护,作业后清理检查现场。 |
1.动火作业实行“六个要”:动火要经审批;要与生产系统隔绝;要清洗、置换合格;要清除周围易燃物;要按时做动火分析;要采取消防措施。(2分) 2.有限空间作业,要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基本原则;(3分) 3.检维修作业,要重点监管现场2个以上施工方交叉作业;(2分) 4.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作业前,需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如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提前配备手套、护镜、口罩等安全防护设备。承担特殊工作岗位的危险作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3分) |
|
7.危化品储存使用(21分) |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混放; 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
1.企业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选择具有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3分) 2.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向供货方索要与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合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其载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分) 3.涉及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3分) 4.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3分) 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像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等相互禁忌的物质,不得混存混放。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3分) 6.使用场所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划定专门存放场地并规范存放,且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工作班次用量。(3分) 7.危化品应收回至专用仓库中,并规范进行存放。(3分) |
|
8.应急处置与疏散演练(12分) |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编制合适的现场处置方案,提升扑灭初起火灾能力; 加强应急逃生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避免盲目施救。 |
1.企业应制定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应包含应急处置方式、流程、责任人、职责、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3分) 2.企业应定期对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防火技能安全培训,提升扑灭初起火灾能力;对其它员工加强应急逃生演练,以确保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正确逃生。(3分)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的规定及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3分) 4.中小企业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3分) |
附件2
“厂中厂”企业统计表
序号 |
县/区 |
乡镇/ 街道 |
详细地址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出租方/ 承租方 |
主营业务及产品 |
备注 |
示例 |
××区 |
××街道 |
××路 ××号 |
××公司 |
913207007953600000 |
出租方 |
服装加工 |
|
××公司 |
913207007953000000 |
承租方 |
玩具加工 |
|||||
…… |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