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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4819
发布机构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2-10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安办〔2021〕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12-10

东安办〔2021〕51号

关于印发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燃气事故及省内住宅小区、街边摊点燃气爆燃爆炸事故、高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爆燃爆炸事故等教训,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安办〔2021〕12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查风险、除隐患、保平安”为主题的易燃易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管控燃气使用、涉危涉爆实验、化工生产储运、工业企业使用危化品等易燃易爆场所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爆燃爆炸事故发生,着力深化落实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目标任务,全力维护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结合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人流物流集中,大事要事、重大活动多,气候寒冷干燥,各类风险隐患增多,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等特点,重点整治住宅小区、街边摊点及餐饮场所、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等5类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隐患。

(一)住宅小区方面:突出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针对燃气设备老化损坏、操作使用不当,电瓶车违规上楼充电行为等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开展安全用气体检,明确入户安检要点,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当即告知用气人整改,督促、指导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抓好居民燃气使用操作安全宣传和自闭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的安装推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二)街边摊点及餐饮场所方面:

1. 街边摊点和大排档,重点排查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燃气气瓶超量充灌、非法灌装、倒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局、住建局、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2.餐饮场所,重点检查是否与燃气经营者签订供用气协议、是否存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及不合格配件产品;检查“灶管阀”、通风环境、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部位,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的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三)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方面:突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危化品管理、重要场所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建立健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机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实验过程风险隐患,落实好预防、监管和应急管控措施,抓好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质防范处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学校)、县科技局(科研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四)化工企业方面:

1. 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使用等环节,实现“三个清零”。一是前期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零,特别是省、市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以及危化品领域各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隐患;二是百日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零;三是落实有关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违法违规“小化工”清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2. 危险货物运输。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告知、查验记录、运单使用、设备管理;落实车辆检测要求,发车前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以及紧急切断装置等应急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执行电子运单填报制度,并随车携带运单,严格实施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相关乡镇、场、街道、园区)

3.燃气管网、充装站。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巡线制度,实行分片、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检情况的检查督查,提高巡线质量,及时发现、处置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瓶装液化气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杜绝气瓶超量充灌、非法灌装。对送气工、送气车辆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对每个气瓶从充装、配送到用户全流程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局,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五)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突出重大危险源和用气工业企业,重大危险源重点检查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写明危险特性及数量、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配备应急装备,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和总结评估。用气企业重点检查储存和使用可燃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施)是否设置监测报警系统;使用的电气、工具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易燃气体站点应设置静电导除设施,易燃、助燃气体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按规定采用金属线跨接;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进行作业条件安全确认,现场配备监护人员。(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园区)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做好动员发动,紧密结合今年以来上级印发的涉及燃气安全、危化品使用、学校实验室、化工企业管理等有关通知要求,根据职责任务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治重点,突出重大风险和重点区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逐级部署推动,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一线作战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0日)。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边排查边整治,对5类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类型、责任单位、管控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出的5类易燃易爆场所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彻底整治,对短期内难以整治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县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问题隐患整治情况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2月底前)。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百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县安委办将对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对重点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治效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百日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将各类风险有效管控好,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二)严格监管执法,提高工作质效。要把百日专项行动与学习宣贯“新安法”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要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四)严格督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县安委办将组织对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和相关单位风险排查和问题隐患整治进行督查,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成效做法和存在问题。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成熟做法,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行业内易燃易爆场所风险隐患管控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县安委办协调对接,及时报送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至少要向县安委办报送1条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清单、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2日、2月24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孙路程,电话:80527771,邮箱:dhxawb@126.com

附件: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

东海县易燃易爆场所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场所名称

问题及隐患

整改期限

是否整改

1

2

3

注:请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认真填写,于2022年1月12日前,经领导审核后盖章报送至县安委办(dhx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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