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我县根据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推进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
近日,县人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参保群众积极性高、经济整体实力强的石榴街道西榴村作为试点村,9月25日上午,在西榴村委会召开集体补助工作动员宣传会,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推进,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县人社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动员经济实力强、收益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集体补助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