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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1-26
标 题 建立定期评价通报机制 全面实现“2350”改革目标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建立定期评价通报机制 全面实现“2350”改革目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6

    为切实增强各责任单位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全面夺取2018年“2350”改革的最终胜利,实现“全市争第一,全省有进位”的改革目标,东海县审改办谋划构建“2350”定期评价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将企业注册开业、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理施工许可三个项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提交材料数量、优化措施落实情况及总时限等指标数据汇总评比,以《东海审改工作简报》为主要载体,面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及审批改革各责任单位通报。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2350”项目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改革任务,是践行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服务民生、提高政府审批效率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要求全县各责任部门、各级审改工作者本着客观公正、实施求是的工作原则,一丝不苟抓落实,认认真真谋提升,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齐心协力,团结协作,为全面实现“2350”改革目标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务求对标准抓整改公示效果。该县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审改办《关于开展2017年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审改办〔2017〕39号)和县政府《关于全县推进“2350”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7〕15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省市县对双创考核工作对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的时限、办件量等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及时查找问题,及时发现不足,及时抓整改促落实,力争上半年每个环节都能达到常态化的改革要求。
        三、构建高效快速改革责任体系。为了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定期公示机制正常运转,要求各项目的配合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和联络方式报各牵头部门备案登记;各项目牵头部门明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方式报县审改办备案登记。构建“2350”改革指标定期通报三级责任体系,一层一层下任务,一层一层抓落实,确保定期通报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联合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县审改办组织督查组,每月数据通报前,对每个项目环节数据进行抽样核查;每月中旬对后进单位落实前期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每月底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改革优化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定期通报情况作为年度审改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平时数据报送及时、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年底评选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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