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3-00158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 | 发文日期 | 2023-01-14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2年度东海县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发〔202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县政府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7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
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县政府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7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对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对本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并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列为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实施单位要在2023年4月30日前加快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报县政府重新依法公布。
附件:1.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