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467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5-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规发〔2021〕4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东海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东海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 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延庆区等城市(城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县(市、区)、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39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改革创新要求,以提升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核心,以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主攻方向,以优化区域知识产权法制环境为保障,着力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着力完善有利于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为打造“国际知名的水晶之都、国家重要的硅材料产业基地、世界级石英加工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企联动、上下协作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进一步形成,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强的典型企业,培养一支与知识产权工作基本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将东海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知识产权意识浓的知识产权强县。
(二)具体任务及责任部门
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强化机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功能,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制度化、长期化,让联席会议制度真正成为政府研究解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建设,扩大政策引导、支持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考核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各部门重点经济工作考核指标,同时把知识产权情况作为企业高企申报、项目立项、企业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估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每年在全县表彰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县大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2.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的主体,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关键在企业,必须大力抓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着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通过“贯标”工作的开展,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全员知识产权意识。到2021年,通过国标认证企业力争达到3家,培育各级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3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全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3.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
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要在苏北县级城市领先,到2021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0件,国际专利申请有明显增长,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1件,国内商标注册总数200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7件以上。驰名商标总数3件以上。大力支持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东海水晶、版画工艺美术产品等特色版权产业,形成产业优势。加强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创作具有鲜明东海文化特色的作品。(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4.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成效
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充分发挥校(院)地合作共建研究院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项目、新产品,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快速平稳发展,到2021年底,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实施率达到7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21%,全社会研发投入力争达到3亿元人民币。(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5.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年均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4次以上,培训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500人次以上,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普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期间,精心安排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在利用科普橱窗、过街标语、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工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平台等现代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浓烈氛围。重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普及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每年至少组织4次企业人员专题知识产权培训,使企业更加熟悉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及标准等相关知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在做好面上培训的同时,注重抓好分类指导,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课的培训方式,重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责任部门: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知识产权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各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二是加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发挥我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作用,积极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三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和协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建立健全维权援助体制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出台维权援助政策,加大执法办案和维权服务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县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指导东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东海开发区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实施方案》《东海开发区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战略规划》进行省试点园区建设和省示范园区创建。指导东海水晶城按照《东海县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方案》进行国家首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鼓励和支持省级东海高新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等平台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园(区、基地)。(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经开区、高新区、科教园区、水晶产业发展集团)
(二)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1.完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机制。以硅材料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部署。出台密集型产业培育实施意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指南;推行产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设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计划,重点支持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产业专利导航试点、产业专利集群管理试点和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发展报告,引导产业发展壮大。(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2.推行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以硅材料产业为重点,开展专利信息分析,明确产业提升路径和创新重点,确立产业专利战略和布局,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平台和专利运营平台,引导专利创造和集聚。以专利导航机制引领和支撑产品高端创新,企业跟踪赶超,产业优化升级。到2021年,全县开展专利导航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集群达到2个。(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三)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
1.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突出主体,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大院名所”在前沿高新技术研究方面的创新优势,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科教园区)
2.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以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外向型企业、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实施企业为重点,推行“贯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贯标”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上市后备企业遴选、企业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知名商标认定和著名、驰名商标推荐等的重要条件。到2021年,引导全县30家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5家企业通过“贯标”评估认证,3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
3.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动3家左右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经营发展战略,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增强竞争优势,实现创新水平、市场开拓、规模效益的全面提档升级。(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
4.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资本化。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行产业化,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畅通有效的渠道。鼓励拥有的知识产权以技术入股、资产作价或者许可授权的方式进军新领域。借鉴“苏科贷”经验,鼓励、引导和支持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借助科技投融资平台,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施的贷款担保力度。(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办、财政局)
(四)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1.加快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对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专利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专利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围绕产业和企业专利信息分析、挖掘布局、商用运营、战略实施、体系建设、维权保护等业务需要,加强技能型、实用型、服务型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常态化机制。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师培训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总监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到2021年,全县累计培育知识产权工程师60人。(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人社局、人才办)
2.促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引进计划,吸收引进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利、法律、商标等实务专业人才,及时充实知识产权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分利用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我县在外知识产权人才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研究与交流活动,吸引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来东海,带来最新的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努力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能与本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人社局、人才办)
(五)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委托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开发东海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集信息发布、专利检索、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展示交易、共享服务、维权援助、信息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的便捷服务。平台集成硅材料等我县重点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免费专利检索分析服务,为企业选准技术研发方向提供参考,有效避免重复研究和无效研究,提高创新的起点。(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效能,培养“专家型”执法人才和“专业性”执法队伍。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结合各种专项行动,重点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公安机关驻知识产权部门联络处,完善工作职责,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重点保护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依法加大对侵权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3.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正版软件使用的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印刷复制业,清查出版物市场,打击光盘走私贩私行为。推进机关单位正版软件全覆盖,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率。开展“正版正货”承诺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水晶产业发展集团)
4.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出台援助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加大维权服务工作力度。设立东海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协助上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预警通报制度,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传递、上门提示等渠道,指导辖区单位加强防范,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发生。(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海县知识产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统筹部署,确保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有力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县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职能,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各单位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激励政策。出台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激励政策。县政府设立优秀专利奖,对实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和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荣获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奖项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
(四)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县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实施、开展专利宣传和人才培养、援助专利维权、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等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项目。到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0.13%。
(五)强化绩效考核。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建立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将相关指标纳入县综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