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348 | ||
发布机构 | 文广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14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文体广旅发〔2020〕6号
关于印发《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4日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
三、时间进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各直属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直属单位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安排
1.各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对我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报道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