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房山水库管理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房山水库东大堤外土地及大坝南段路西老管理所对外公开招租。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房山水库东大堤外土地及大坝南段路西老管理所经营权出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东海县房山水库管理所管辖的水库东大堤外土地对外公开发包,共计约16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东至山后村基本农田,西至水库大坝坡脚,南至防汛块石,北至排水沟,东西长约50米,南北宽约220米,约16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最低限价400元/亩/年。
二标段:房山水库东大坝南端西侧,张曲公路北侧原房山水库老管理所。院内南北长45米,东西长61米(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院内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洗浴、废旧回收、固态废弃物堆放;水、电自行解决。最低限价8000元/年。
二、项目承包年限
项目承租年限:每个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三、招租人资格要求
招租人须具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最低限价
一标段:400元/亩/年。
二标段:8000元/年。
五、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每天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锦程佳园15-2-103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保证金:报名后应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者弃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每标段招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招租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
4、报名资料: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请携带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5、报名费:每个标段300元,用于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包含合同样本。售后不退。
6、招租方式:报名人可以自行决定投一个标段或投多个标段,报名费及招租保证金必须分别按标段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锦程佳园15-2-103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八、招租书填写方法
招租文件格式详见招租文件。招租报价文件上必须填写报名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招租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九、招租书的密封
报名人应将招租文件装袋并进行密封,并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报名人姓名或法人及组织机构名称。否则招标人按照废标处理。
十、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高价中标,即在所有投标人报价中,以超过最低投标限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报价均低于最低投标限价,作流标处理。如出现超过标底的最高报价相同者,再询一次报价,高者中标。若报价第一名弃标,将重新进行招标。
十一、招租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招租人的招租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招租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付清全部承包费并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转为承包款。如果中标人未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未付清全部承包费或未签订合同的,作为自动弃权处理,招租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
招租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承包费,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租失败,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重新组织招租或授予有效报价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十三、特别约定
1、签订合同30日内,招标人不能及时移交招标范围内河堤,双方自行解除协议,招标人只退还已缴纳的承包费,不承担其他责任。
2、特殊提醒:鉴于承包项目在房山水库沿线,因受到政府开发建设、政策变化、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影响要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费用不予退还,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东海县房山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9816200825
招租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明翔
联系电话:13151371116
东海县房山水库管理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