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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民政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4-10-15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动员、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

社会组织根据发布的项目申报范围,自主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筛选评审后获得一定额度资助并实施,共5个项目。公益创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在市、县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年检合格(新成立的除外),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应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开展,主要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体现福利性和公益性,可对照《2024年东海县公益创投项目指引汇总表》(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应坚持关注民生需求、提高资金效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突出现实需要的迫切性、目标定位的公益性、策划设计的创新性、项目服务的示范性、解决问题的广泛性和实施过程的专业性。本次公益创投将择优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和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社会服务项目,并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重点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发展。

(一)项目实施须在东海县辖区内进行,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以服务本地居民为主;

(二)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申报公益创投项目1个,3A及以上的志愿组织可再申报1—2个项目,但不得以同一具体项目申报;

(三)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四、项目资金管理

社会组织实施公益创投项目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及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东海县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的评估督导,及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设计、充分预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据实申报项目配套资金,未经编制申报费用,不得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规范资金使用标准。人员经费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30%;项目活动物资费不超过资助经费的40%;项目管理费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项目宣传费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交通费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项目活动需召开会议或培训的,应当列出会议或培训的天数、人数,所有经费参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志愿者参加会议和培训不得领取补贴。

(三)严格项目资金支出。社会服务支出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为基础编列预算,预算需列明受益人数和资助标准,预算的人数和标准应符合实际,并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购买固定资产;不得向受益对象发放现金;不得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和消费卡等;不得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捐赠、赞助支出等。

(四)强化项目运行保障。2024年公益创投计划支持项目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获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账户:中期评估通过后1个月内拨付50%,末期评估通过后1个月内拨付剩余资金。评估不合格或未完成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资金,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退回结余和不合理、不合规支出,终止拨付资金。

五、实施流程

本次购买服务活动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1.项目征集(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1)项目申报。社会组织根据《2024年东海县公益创投项目指引汇总表》范围,设计合理的项目,向县民政局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培训。对参加服务项目申报的机构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培训。

请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参加意向报东海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0月31日前将电子申报表和纸质申报表交至东海县民政局,项目评审确定后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文件。联系人:贾刘飞(联系电话:0518-87162180),邮箱:2788466224@qq.com。

2.项目评审(2024年11月1日—11月22日)

评审分个性化辅导、书面评审、现场评审等过程,评审小组对初审入围项目以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结果将通过“东海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获选单位需根据项目要求和评审小组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优化后需经正式核准,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3.项目实施(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

(1)签订协议与资金拨付。东海县民政局与获选项目的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获选机构需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2)督促指导。东海县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负责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设计辅导、优化、评审、督导及绩效考评等,督促获选项目机构按照社会工作方法按时高效完成项目计划。

(3)项目监管。各机构严格按照项目书所列计划推进项目开展,东海县民政局督促获选项目的服务机构按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的机构适时下达整改通知。东海县民政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咨询和监管,承接项目的机构需按主办方要求定时报送项目执行信息。

(4)中期评价(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项目中期,东海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终止不合格的项目。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清算;项目合格的,拨付总资金的50%。

4.项目总结(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获选的机构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东海县民政局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2)组织第三方对各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服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对完成良好的项目,拨付剩余资金。

(3)对于运作良好,成效较大的优秀公益项目,东海县民政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为该社会组织塑造公众形象和案例品牌。

东海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东海县民政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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