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1046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牛山保伟足浴店,法定代表人:李*伟,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新建南巷22-2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8月21日至2027年08月20日。
2、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420号,单位名称:东海县文臣保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戚*臣,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东路50号南阳.晶和国际广场3-117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9月23日至2028年09月22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4年10月14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