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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4-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07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美臣理发店,法定代表人:钱*国,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四中路24-20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09日至2028年04月08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4年09月25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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