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4-00070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13 |
标 题 | 江苏蔷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公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江苏蔷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煤焦油(HW11,451-003-11)(100吨),委托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三天(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联系电话:0518-87165576。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