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327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0年东海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0年东海县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东海仁慈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连卫疾控〔2020〕1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委制定了《2020年东海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县卫健委根据市监测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并负责指导哨点医院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市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同时采集的本地产样品的数量不低于市监测方案规定任务量的60%;综合考虑本县食品生产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采样计划,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卫健委将加强辖区内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县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委。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县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样品和数据真实、准确,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附件:2020年东海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