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05-29 | |
标 题 | 关于指定惠民医院、达康妇产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19〕2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指定惠民医院、达康妇产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东卫健发〔2019〕2号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民医院、达康妇产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预防接种服务需求,根据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连卫疾控〔2017〕11号)文件要求,遵循“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群众满意”的原则,按照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应设置新生儿预防接种室及“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结合惠民医院和达康妇产医院均设置产科,有预防接种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我委已经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惠民医院、达康妇产医院进行了初步评定,现指定惠民医院、达康妇产医院为产科预防接种单位。
请疾控中心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惠民医院和达康妇产医院做好产科预防接种室建设工作,请惠民医院和达康妇产医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密切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完善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的建设工作,以便于更快投入使用。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