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2-00194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2-03-06 |
标 题 | 关于确定我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2〕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更好地实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现根据《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中“以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建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确定东海县中医院为我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负责我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及推广工作。
推广基地应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基地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至少有1人参加培训,掌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中医药人员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经培训掌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项;参加培训的西医人员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重点学习培训《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药)》以及《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有关内容,使其通过培训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