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224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0-05-19 |
标 题 | 东海县价格异动应急预案(送审稿)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海县价格异动应急预案
(送审稿)
目 录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2.2 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应急小组及职责
3监测预警
3.1 价格异动级别
3.2 价格监测预警
3.3 价格异动发布
4应急响应
4.1 指挥与协调
4.2 分级响应
4.3 舆论引导
4.4 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总结评估
6附 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实施时间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本县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江苏省价格异动应急预案》、《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连云港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价格异动,是指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经济社会生活中不确定因素影响,造成市场供求关系、公众消费心理突然发生明显变化,进而引起区域性商品(服务)价格过度上涨或过度下跌的现象。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以及县外发生但对本县产生重大影响的较大级别以上的价格异动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
1.4.2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市场价格异动的苗头,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应对处置。
1.4.3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坚持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应对和处置市场价格异动的整体合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县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联系相关工作的县政府副主任和县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
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东海县价格异动应急预案;根据价格异动情况,确定价格异动预警级别并对外发布,依法、适时组织实施或解除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及时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形势,处置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价格异动事件;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县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其主要职责是:在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了解、收集和汇总价格异动情况,及时向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根据市场价格异动情况,研判价格异动信息,并提出建议;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小组及职责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市场价格异动事件,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下设8个应急小组:
(1)价格监测组:由县发改委、县统计局负责,主要任务是监测分析出现异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并及时上报市场供应和价格运行情况,对相关商品价格运行趋势进行预报预警。
(2)物资供应组:由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好价格异动相关商品的生产、采购、储备,加强货源组织,保障市场供应。
(3)交通运输组:由县交通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保证价格异动商品及时调运,保障市场需求,稳定市场价格。
(4)监督检查组:由县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异动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保持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5)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主要任务是及时筹措资金,支持价格异动相关商品的生产、采购、储运;做好善后处置的资金安排和审核发放等工作;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6)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信局和县内各通信运营企业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价格异动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
(7)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妥善处置因价格异动引发的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8)舆论引导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和有关新闻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价格政策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发布异动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舆情的研判分析,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稳定群众的消费心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监测预警
价格异动级别
按照价格异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价格异动级别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特别重大级(Ⅰ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价格波动剧烈,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市场出现严重的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产生特大影响的情况。
重大级(Ⅱ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价格波动显著,市场出现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较大级(Ⅲ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少,价格波动明显,市场秩序出现明显反常,对相关地区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3.2价格监测预警
县价格监测机构和各价格监测点组成县价格监测网络,具体负责价格异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各价格监测点按照规定的品种和上报周期,将监测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情况上报给市县价格监测机构汇总。
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动或者有可能出现异动时,由县价格监测机构启动市场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程序,以及时掌握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异动情况,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后报送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视情及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通报。
县价格监测机构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建设,逐步探索和建立粮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异动预警的定量指标,进一步增强应对和处置重要商品价格异动的针对性、操作性。
价格异动发布
根据县价格监测机构汇总反映的市场价格异动情况,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研判,并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发布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中,达到较大级(Ⅲ级)的,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县发改委)确认并发布黄色预警;达到重大级(Ⅱ级)、特别重大级(Ⅰ级)的,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应急响应
指挥与协调
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在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下,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货源组织,保证价格异动相关商品市场供应;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准确把握价格异动相关商品市场购销情况和价格变动趋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四是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群众消费心理。
在积极应对和处置市场价格异动的同时,还应做好由价格异动引发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因价格异动引起的哄抢物品等衍生事件,由县公安局负责处置;因价格异动引起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异动的耦合事件,由县发改委、工信局和商务局等部门负责处置。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协助做好相关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处置工作。
分级响应
价格异动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迅速调度力量,认真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将价格异动的商品或服务品种、涨价幅度、影响范围、群众消费心理、市场购销情况以及应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特别重大级(Ⅰ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县政府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等紧急措施,及时平抑价格异动。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重大级(Ⅱ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县政府报省政府批准,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实施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较大级(Ⅲ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县发改委给予指导和协调。
各应急小组应根据价格异动的不同级别,分别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确保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4.3舆论引导
价格异动发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价格异动期间的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动态,全面介绍政府应对市场价格异动采取的措施,澄清不实报道传言,稳定群众消费心理,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
新闻报道必须符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有关规定。
应急终止
根据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情况,当价格异动相关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按照启动应急预案对应权限,由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或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分析研判,适时作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本预案规定实施应急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因落实价格应急措施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补偿,对价格异动期间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减轻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影响。
总结评估
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组织各应急小组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报县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审议。
6附 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发改委应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会同县有关部门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6.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