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05-31 | |
标 题 | 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发改发【2019】33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东发改发〔2019〕33 号
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东海县中石油昆仑然气有限公司、东海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256号)精神,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2019-2020年天然气购销合同》明确的价格调整幅度,按照连云港市天然气价格联动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对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含税)销售价格上限由现行的3.15元/立方米调整为3.5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几点要求:
(一)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广泛充分地利用多种方式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你公司要将调整后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你公司要采取妥善防范措施,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三、执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东海县发改委
2019年5月20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5月 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