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
标 题 | 关于收费单位上报相关信息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县各有关收费单位:
2017年11月21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价费〔2017〕203号),根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动态把握收费单位收费状况,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按照“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思维,达到建立全省收费监管系统平台,实现系统联网、分级联动、数据共享、信息服务和对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覆盖、动态化、智能化、服务型监管的目标要求,省物价局开发了“江苏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收费监管服务系统是作为全省“数字物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是在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的背景下,努力实现“放管服”改革和新形势下对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方位监管的平台。加快推进应用是全面提高收费监管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是落实收费年度及日常报告、收费政策公示等制度建设,强化收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收费宏观监测、微观监控、实行统计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的现实需要。
“江苏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要求所有收费上平台,平台之外无收费。现请全县各有关收费单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及时准确提供省物价局列表要求的相关信息,完整填写附表1及附表2内容,于2018年1月12日之前将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给县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附表1及附表2电子版见邮箱dhxwjjsfk@163.com(密码135246,上报的电子版附表1及附表2也上传到此邮箱),联系电话:652268 13961329668。
附表1:收费单位信息表
附表2: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表
2018年1月3日
主题词:上报 信息 通知
抄 送:市物价局 县政府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东海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