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
标 题 | 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乱收费行为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公司)院行社,县各人民团体,县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和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连价检〔2018〕59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乱收费行动的通知》(东委办〔2018〕27号)要求,现就有关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此次督查为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全县各类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其中行政事业收费、涉企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与行政机关已脱钩或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督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无存在自立
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有无不执行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优惠政策;有无存在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性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有无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二)与行政机关已脱钩或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包括:所有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及标准是否利用行政职能强制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是否利用行政审批强制收取会费;只收费不服务;强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参加会议、培训、评比等乱收费行为。
二、督查范围和时间
(一)督查范围:全县所有涉企收费的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重点督查东海县教育局、东海县公安局、东海县民政局、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海县国土资源局、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东海县税务局、东海县海洋渔业局、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海县人民防空办、东海县法院、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海县规划局、东海县司法局、东海县税务局、东海县环保局、东海县城管局、东海县房管局、东海县广电局、东海县农机局、东海县商务局、东海县经信局等行政机关的收费行为。
(二)督查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自查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二)附件一于5月28日上午12点前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东海县物价局价费科。自查自纠如无问题需报空表。(联系人:王雷,15861252910)
附件一:东海县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
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东海县物价局
东海县财政局 东海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一:
东海县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
主要负责人(签字): 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处 协会商会加盖公章处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期限 |
收费依据 |
标准 |
性质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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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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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商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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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