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
标 题 | 关于上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由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实施季节性上浮,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20元,即由最高限价3.15元/立方米调整为3.3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3元,即由最高限价3.67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对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从严查处。
东海县物价局
2018年1月 25 日
抄送:市物价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
东海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1月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