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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261
发布机构 东海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7-12
标 题 关于暑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
文 号 东教办〔2022〕9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暑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7-13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认真落实“双减”政策,配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有关精神,现就杜绝假期期间中小学在职教师(含公民办及临时聘用人员)违规补课行为有关事项如下:

1.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办班,或在家、租用场地等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2.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班,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参与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从中获利等。

4.严禁在职教师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补课等活动。

5.严禁在职教师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

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教师遵章守纪,自觉抵制违规补课有偿补课等不良风气,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同时,要告知家长,目前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规定,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关停,不要将孩子送到未经许可开班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或其他培训场所,确保孩子健康安全。县教育局将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出重拳、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顶风违纪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顶格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对工作部署不及时、执行不坚决、监管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学校,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承诺书

                                    东海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承 诺 书

(模板)

假期中,本人将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不参与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并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坚决不在假期中私自办班,或在家、租用场地等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2.坚决不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班,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参与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坚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从中获利等。

4.坚决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补课等活动。

5.坚决不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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