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303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8 |
标 题 |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审批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教办〔2021〕2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提高教育经费投资效益,确保教育工程质量,促进教育基建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投资5000元以上的项目要按照报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项目建设,严禁未批先建。
2.统一项目审批时间。基建维修项目原则上集中在暑期施工,项目审批在暑期前集中受理会办,平时不再受理;遇有校舍渗水、围墙及有关附属设施出现倾斜等安全隐患及新建项目结束所附带的附属工程,可以随时报批。
3.严格执行审批要求。对符合招标的项目,严禁私自发包,严禁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未按规定招标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审计和付款。
4.严格工程预决算。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预算,预算不准超过审批金额,决算不得超出预算10%,超预算10%的项目不予审计。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