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06-03 | |
标 题 | 关于成立东海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教﹝2019﹞ 23 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根据省及《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连教职〔2019〕1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治理成效,培育优质培训机构,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海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东海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查委员会
主 任:支跃兵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唐学建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卢彦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桑如谋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查审批、业务指导工作。
二、东海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查专家组
(一)专家组成员:
教育局:孙照明、许光海、张德玉、孙鹏程、王井光、尹超、李振国
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永涛
应急管理局:赵霞东
(二)主要职责:
1.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超期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完成辖区内各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备案审核工作。将备案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做到学科类培训线上线下全部备案。
2.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现场及材料审核工作,对照《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检查工作要求》予以认定,审定结果报“东海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查委员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专家组对拟申报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申报业务培训。
2.专家组定期集中办公审核申请材料。
3.专家组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验收(每月集中核验1次),实地勘验结果报审查委员会审批。
4.对已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办学。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