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313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16 |
标 题 | 关于立即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及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清理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 | 东教办〔2019〕16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10月13日,无锡市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食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校园周边住户和流动临时摊点清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进入秋冬季节,学校食堂用火、用气、用油量增加。此时又正逢旅游旺季,社会上餐饮场所经营十分活跃,用火、用气量大增,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因素大幅增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严峻形势,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增强抓好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校园周边住户和流动临时摊点清理专项行动,消除涉气、涉电、涉油安全事故隐患,把严防事故发生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职责,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严防食堂餐饮场所及校园周边住户和流动临时摊点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清理校园周边住户和流动临时摊点专项行动
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食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职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文件通知已发),针对目前学校食堂餐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清零”。
各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联合派出所、消防、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校园周边住户和流动临时摊点进行再次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非法经营户、特别是非法流动摊点必须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清理,确保校园200米范围内不得有非法经营场所。
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整治,加强防冲撞间隔离墩设置,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标牌,要求家长接送学生三四轮车在标线范围内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或停放不整齐。学校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在校门周围进行巡逻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因思想麻痹、监管不到位而导致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用气、用电、用火、用油宣传教育,建立燃气、火、电、油安全知识普及性宣传和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场所定向宣传的全覆盖宣传模式。要利用电子屏幕、家长QQ群、微信群等媒介,采取发放安全用气、用电、用火、用油告知书、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燃气、用电、用油安全知识,提高食堂餐饮场所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使用燃气意识。要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制订防燃气爆炸、防火灾应急预案,近期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东海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