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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241
发布机构 东海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7-11
标 题 关于发布东海县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文 号 东人社〔2022〕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发布东海县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7-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海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社〔2020〕4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连人社发〔2017〕341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现向社会发布东海县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培训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工种)类别进行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见附件1)。

二、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按照培训项目进行补贴,《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目录》(见附件2),其它创业培训项目的补贴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苏价规〔2018〕8号)有关规定,在项目认定文件中确定并公布。

三、新录用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新录用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内相应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50%确定。

四、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

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五、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按照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补贴对象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执行,但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纳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

六、培训要求

1.培训实施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新录用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的,按规定纳入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管理。

2.培训实施机构开展培训及考核后,应及时组织学员进行培训满意度评价,并将培训满意度评价材料放入培训档案一并保存,以备查验。

七、其他事项

1.该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新录用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的开班时间在2022年8月1日前的,个人申请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所取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22年8月1日前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2.个人申请补贴的,实际培训费低于相应等级补贴标准的,补贴标准以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为准。

3.学校所在地在我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毕业前2年在校大学生的创业培训补贴,按照“谁出资,谁享受”的原则发放。个人出资参加培训的,补贴至个人;培训实施机构免费开展培训的,补贴至培训实施机构。

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

2.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目录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海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docx

附件2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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