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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0300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1-13
标 题 东海县人社局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东海县人社局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1-13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帮助下,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1.高度重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初,结合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要求,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同时,制定了《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年初部署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处室,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在党组会和科室长例会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具体要求,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载体,积极组织征订和学习法律知识教材和资料,为全员学法提供条件,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二是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全局工作人员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部持证监督。

3.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制意识。

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为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宣传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引导他们依法维权。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有效减少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研究并拓宽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通过行政复议切实加强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认真办理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安排专人负责来信的跟踪落实,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答复时间予以100%答复。上半年,我局共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信件共600余件,行政诉讼案20件,工伤案13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资料。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整齐。

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联络员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一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通过在人社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最新人社政策、工作动态等等,实现了公开内容合法、规范、真实、有效。二是及时更新。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进展情况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上半年,我局累计政务公开信息30余条,并及时更新发布招聘、用工信息。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1.完善执法制度。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制、突然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公开,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公开、有效。

2.坚持执法公开。

在平时工作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用衣着整齐、用语规范、秉公执法。完善分类案宗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工作,做到工作有迹可寻。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行政许可法》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能力。

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情况:一年来东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咨询案件3665件,平台录入3665件,录入率100%;投诉举报案件共169起,其中包括信访案件64件。投诉举报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86人,追付工资456.6297万元。2019年至今。监察大队受理案件72起,立案14起,处罚案件7起。按期结案率100%,未发生1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群体性去市赴省进京上访问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仲裁工作: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0件,其中立案开庭162件,结案145件,按期结案率100%,完成目标101%,已经结案的案件中裁决案件 85件,一裁终局案件30件,占裁决案件数的32.2%,完成目标80%;调解撤诉案件60件,调解率60%,完成目标100%。仲裁案件网上运行率100%,完成工作目标101%。

二、创新经验做法

(一)创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解决举措

1、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工工程项目,建立涵盖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对全县建筑业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截至目前,东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

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企业应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专用账户列入工程项目开工报建内容,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住建部门要求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0%的资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我县在建项目实行分账管理的企业覆盖率达100%,实现全覆盖。

3、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全面建设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同时,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2019年新建项目,我县在建施工企业已经全部缴存了保证金。

4、工资支付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2019年我县新建项目,施工企业全部做到工资按月支付。

(二)设立司法衔接办公室

由检察院、公安、法院、人社四部门联合成立了司法衔接办公室(人社局807室)。自成立以来,改变了以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的难题。2019年4月4日下午3:30分,我大队召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我局807会议室召开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就司法衔接工作室成立以来的重大疑难欠薪案件展开讨论;就未来遇到重大疑难欠薪案件时的定性及处理做讨论安排。当天下午,人社局介绍案情,检察院和法院认为案件符合移交条件的,公安部门直接立案查处。同时,检察院、法院、公安三部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处理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全程参与案件的处理,协助人社局跨地区案件的限期改正文书送达及工资支付等事宜,提高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办案效率。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方面。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欠缺。

(二)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理解有所偏颇,部分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性意识需要有所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方面。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导致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加强。

(四)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方面。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行政执法普法方面。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局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严格依法追究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加大法治宣传宣传力度

  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突出抓好规范法治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拓宽宣传形式,以案说法,向社会提供即时、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信息传播服务,提升社会各界对人社法治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依照法定程序,提高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坚持树立阳光执法、执法为民的“人社铁军”良好形象。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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