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667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东人社〔2021〕2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和《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86号)要求,决定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检查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书面审查须知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1年4月2日至6月30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访问方式有:1、点击“政务服务”-“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2、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历史单位、新单位注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
(二)双随机计划公示: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制定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根据互联网+监管双随机监管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要求,将劳动保障监察条线涉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详见附件3)。劳动监察大队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劳动保障监察子系统双随机模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形成抽查检查计划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双随机抽查检查:2021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抽查检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放管服”的总要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书面审查和双随机抽查检查相关工作。严格实行网上书面审查全流程在线不见面办理。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监管方式,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相关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工作措施。着力加强网上书面审查和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网上申报,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数据。可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单位执法人员平均不低于人均50户。
(三)突出抽查重点。按计划和公布的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检查单位的范围。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今年,抽查重点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在抽查检查未参加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以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基础上,应加大欠薪案件线索涉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力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对监管对象劳动用工整体情况做全面检查,将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融于一体。在上门检查时应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在履职期间应认真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做好相关防护或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结果应用。对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要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信守法的自觉性。
附件:1.2020年度全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2.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
3.劳动保障监察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2020年度全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项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