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分类 > 就业社保
索 引 号 076/2021-00295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8-04
标 题 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东人社〔2020〕6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8-04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8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20〕8号)的文件要求,决定自2020年8月3日起在全县开展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检查范围

本县辖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时间安排

   (一)202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推行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注册后自行申报,或通过江苏人社手机APP、二维码在移动端进行申报。

(二)2020年8月3日至8月15日:制定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各县区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形成抽查检查计划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2020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结合书面审查申报情况,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抽查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各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 “互联网+书面审查”的重要性。将通过报纸、门户网站、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在申报期内及时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和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确保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率达100%。

(二)认真审核申报数据。对未确定审查机构的书面审查数据,由市劳动监察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指派。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注重核查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在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审查意见,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三)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对监管对象劳动用工整体情况做全面检查,将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融于一体。对纳入重点抽查检查的用人单位,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监管对象劳动用工人整体情况做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结果应用。对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信守法的自觉性。

联系人:胡彬黄亮

电话:0518—87027272

2020年8月3日

杏彩体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