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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1-06
标 题 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06

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人社〔2018〕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17]68号)和《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人发[2016]28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劳察【2018】1号要求,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县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检查范围
县辖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书面审查时间
(一)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全面推行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自行网上申报,或通过江苏人社手机APP、二维码在移动端进行申报。
(二)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形成抽查检查计划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结合书面审查申报情况,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抽查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充分认识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重要性,将通过报纸、门户网站、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在申报期内及时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和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确保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率达100%。
(二)认真审核申报数据。对未确定审查机构的书面审查数据,由市支队按管辖权限进行指派。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注重核查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在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审查意见,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三)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表,明确序时进度,依法履职。对纳入重点抽查检查的用人单位,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监管对象劳动用工人整体情况做全面检查。强化结果运用,抽查检查计划清单和执法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孙  磊  黄  亮
电  话:87027272   87027361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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