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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11-06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东人社〔2017〕2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县各部、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加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拓宽工勤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勤技能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意见》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7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含编外合同制人员),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关于确定技术等级
(一)2016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普通学校毕业生,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见习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年限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原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原工勤技能岗位,通过学习取得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按此规定执行。
(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各单位应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参加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可按首次申报规定的条件参加培训考核。
三、关于晋升技术等级
(一)申报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满20年(年限计算到2017年,下同)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4.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关于破格申报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 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复印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勤人员,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申报材料: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建议用电脑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另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花名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放宽条件的另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已核,审核人签字。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将上述申报材料连同《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报名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可在系统中自动汇总、打印)盖章后报县工考办。
按上级的要求,今年各单位须统一采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系统申报流程》(附件3)
(三)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委托的培训单位,负责日常培训教学的管理工作;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由市县工考办组织实施。
(四)部分特有工种由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核,由县工考办将申报特有工种培训人数统计表报市工考办,市工考办汇总后上报省工考办。
(五)汽车驾驶员和计算机信息处理两个工种的高级工考核继续实行全省统一理论考试,报名结束后由县工考办将参加考试人数报市工考办。
(六)建立培训申请备案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各培训单位于培训开始前15日内将教学培训计划报县工考办备案,由县工考将培训情况汇总后,于培训开始前一周报市工考办备案。
(七)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4月上旬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5月、6月份为培训、复习阶段;7月为考试、考核阶段。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核发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五、证书发放
(一)《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二)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三)各培训单位在培训考核结束后,于2017年8月15日之前将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工考办,由县工考办汇总后报市工考办。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遗失时,可向县工考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携带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及当地主要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启事,工考部门审核后方可出具相应证明。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由县工考办统一组织实施。省直及部属驻苏单位的工勤技能人员的培训考核,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
(二)已出台省行业部门特有工种考核办法的单位,由其会同省工考办组织实施,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县工考办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推荐等工作。
(三)各培训单位要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规范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训课程体系,不断创新培训手段、培训内容、培训模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加强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地址: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3室
联系人:陈大进 联系电话:87027385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审批表
2. 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报名审批表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系统申报流程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