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595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标 题 | 东海县养老机构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确保入住老人身体健康,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防控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养老机构进行封闭管理, | ||
时 效 | 有效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确保入住老人身体健康,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防控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养老机构进行封闭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不进不出,不与外界接触;工作人员要全天候吃住在院,不得私自离开;门岗实行24小时值守,上级检查确需进入的,无《养老机构情防控指南》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测量体温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2、院内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返回时无《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列禁止进入情形的,进入院内隔离区,一周3次核酸检测,14天后无症状解除隔离,返回生活区。
3、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确需入院探视的须严格遵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预约探视制度,严格执行入院前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4、养老机构要明确专人采购每天生活物资,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资一律放在养老机构门口并消毒半小时以上,交与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采购物资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准进入院内;对因水电损坏、更换燃气罐等生活问题前来维修的人员实行绝对隔离,禁止工作人员及院内老人与维修人员接触,维修后由专人对维修场所实施消杀;院内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每天送至门口交由环卫人员,并进行消杀。
5、严格执行分餐制。养老机构内老人严禁在餐厅聚集就餐,一日三餐一律由服务人员送到宿舍,分散用餐;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提高老人生活标准,改善伙食,确保膳食营养。
6、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每天要对老人测量两次体温,同时测量人员情况上报民政局。要求老人常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敬老院负责人报告,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处置;坚持每天定时打扫卫生,确保院内、室内干净整洁,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用消毒液喷洒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服务人员要对各自管理的老人做好心理疏导,确保老人情绪稳定。
7、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封闭管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特别是隔离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8、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服务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周一上报民政局,无接种禁忌的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执行战时机制,以院为家,不得离院外出;养老机构负责人须每天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疫情未解除不准离岗;养老机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传播任何关于疫情的谣言。
东海县养老机构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实施方案(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