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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336
发布机构 东海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9-30
标 题 老有所养、小有所护、弱有所扶东海县扎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老有所养、小有所护、弱有所扶东海县扎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时 效 有效
老有所养、小有所护、弱有所扶东海县扎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9-30

老有所养、小有所护、弱有所扶

东海县扎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东海县民政局始终把民政兜底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聚焦“老、小、弱”群体需求,积极作为,创新举措,破解难题,扎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坚持多元化养老,做到“老有所养”。上门居家型养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县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上门为其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购等贴近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事项,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月标准不低于30元。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享受居家上门服务标准不低于100元。品牌区域性养老。进一步推行“区域性、专业化、品牌化”机构养老运营模式,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区域性中心供养机构的服务功能,在地理位置适中、服务半径合理的区域,对现有的养老机构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床位、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在突出兜底保障,确保周边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向社会老人提供富余床位,并开展日托、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实现特困供养服务向综合性养老服务转型,让每一位住养老人开心快乐生活、安享幸福晚年。量身个性化养老。启动为期三年的适老化改造工程,对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为其“量身定制”改造事项建议清单和标准,做到“一户一案”,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目前已改造838户,今年将继续改造450户。出资近30万元为全县五保老人、低保老人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为23家养老机构购买机构保险,并按照季度对符合年龄要求的老人们准时、足额发放尊老金,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坚持全方位关爱,做到“小有所护”。成立保护未成年人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指导,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多次牵头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制度建立和相关决议。出台《东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开通运行实施方案》,并协调政府服务热线,增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以12345热线为基础,即及时解决未成年人诉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监管靠实责任。县民政局牵头县综治、法院、公安等10个部门出台文件,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把全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关爱范围,为全县四千余名留守儿童购买关爱保险。加强家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督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督促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达到全覆盖。明确属地监管责任,通过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摸底,更新完善基础信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夯实筑牢基础保障。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兜底救助责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纳入了救助保障范围。2022年全县散居孤儿供养由1500元/人月提高到1646元/人月。并大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保障救助项目,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力。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助学金共13万元,为70名孤儿提供健康体检共4万元。

坚持精准式救助,做到“弱有所扶”。各类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申请对象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居住条件、财产情况、支出情况等综合指标体系,合理评估救助需求,精准确定救助方式,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救助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截止2022年9月共为943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877.69万元。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对全县346个行政村、25个社区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梳理纳入保障和服务的六大类对象 25462人,走访摸排了 25462人;梳理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九大类对象1030人,走访摸排1092人。2022年1-9月份发放农村低保8084户、13326人、资金4937.1044万元,城镇114户、167人、资金72.4046万元;特困供养1452人、资金1107.2178万元;临时救助319户、1180人、资金191.869万元,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家庭7户,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临时生活物资用品0.27万元。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建立社会救助“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负责各类社会救助事项。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民政干部、包保干部、村(社区)等人员的作用,对困难群众加强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实施救助或转介相应的社会救助部门。 

老有所养、小有所护、弱有所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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