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2-00125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6 |
标 题 |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市监食〔2022〕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维护我县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按照国家及省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东海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6日
东海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 神,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
二、重点内容
结合本县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如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炒货制品等等。如有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小作坊可一并纳入此次行动范围。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志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强化“监检结合”,加强对抽检多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整治。结合实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 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连锁企业总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对门店的监督检查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找准食品安全显性和隐性风险。
(三) 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入网准入审核、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抽查和监测、配送环节管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等。以线上信息公示,线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料管理、操作规范执行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入网商家食品安全隐患。
(四)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食堂承包单位或为学校供餐单位遴选、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关键环节操作规范执行、从业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情况等。排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销售和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未查验留存供货商的相关凭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或“三无”食品,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不符合所需温度要求,散装食品未标志食品信息,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情况。
(五)聚焦特殊食品经营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大型商场、超市、母婴店、医院周边特殊食品经营者等经营单位主体资质是否合法、特殊食品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完整规范,重点关注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对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特殊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章要求,经营主体落实专区销售、专区标识情况,是否存在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六) 聚焦食品安全抽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业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你点我检他评”活动,研究分析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
(七)聚焦食品案件查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回头看”。加大餐饮服务单位、养老院、医院、学校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存在原材料未索证、索票,购进不合格原材料、使用过期原材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同时集中开展生产销售食品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违规标识标注及广告宣传方面专项检查。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作为重点研判,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违法案件可申请市局挂牌督办;对跨区域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局汇报,可以由市局牵头成立专案组统一办理。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局市局对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专项行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到科室,落实到分局,细化到责任人。
(二) 全面排查(2022年2月下旬一3月)。各分局、各有关科室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本阶段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附件5),逐项列出风险隐患所属领域、发现渠道、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于3月16日前报县局相关科室。3月18日前,科室汇总按照条线上报市局对应处室及县局综合协调科。
(三) 集中整治(2022年4月一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4月底前完成自查,5月10日前,接受市级督导,市局综合执法稽查处对食品安全执法重大案件开展督办;5月中旬,接受省级督导。
(四) 阶段总结(2022年6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相关科室于6月6日前向市局对应处室报送总结报告,同时报送县局综合协调科。
(五) 巩固提升(2022年7月一11月)。着力构建风险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排查问题的处置情况、近两年各类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处置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本次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数据、信息报送质量、执法办案数量和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将进行综合计分,被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
四、宣传工作
注重宣传引导,取得社会支持。各分局、各有关科室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
(一) 坚持正面导向。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 组织权威发声。各分局、各有关科室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
(三) 开展专题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分局、各有关科室要结合实际,积极谋划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至少做好“食品安全在行动”综合报道1期。
(四) 同步线上推送。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各分局、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市局对应处室关于信息报送的数量及质量要求,充分利用“食安港城”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 强化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地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 坚持标本兼治。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积极报送简报素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分局每月11日前向县局相关科室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县局相关科室每月13日前向市局各条线处室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总结汇报及简报素材等信息同时报送至县局综合协调科,县局综合协调科汇总上报市协调处。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6日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