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2-00272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9 |
标 题 | 糖稀冒充蜂蜜 市场监管部门“铁拳”出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糖稀冒充蜂蜜 市场监管部门“铁拳”出击 | ||
时 效 | 有效 |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对王某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案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通告显示,2022年5月23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王某某在固原市原州区中心路人民广场设摊销售“保健蜂蜜”。现场摆放的宣传牌上写有“蜂蜜妙用”“咳嗽哮喘咽痒”“胃酸胃胀便秘”等具有治疗功能的字样。
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10月26日起主要以糖稀为原材料,加入人参、罗汉果、灵芝草等材料后,谎称是保健蜂蜜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5.6万元。
经检测,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符合GB 14963-23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人的衰老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切不可将身体健康全部寄托于保健品上,要树立正确的养生观。勿轻信健康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检等可能对保健品作出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行为,谨防以“守护健康”之名实施的“保健品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