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张枫)尊敬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县行政审批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解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通报我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刘乃浩,东海县行政审批局经济审批科负责人齐心。
下面请刘乃浩同志解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并介绍我县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
(刘乃浩)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基础。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解决市场主体登记立法分散,不同市场主体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不统一,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将商事制度改革成熟举措法律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的主要亮点
《条例》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设计了一系列颇具亮点的制度。作为市场主体登记领域内第一部统一法规,《条例》不仅对近年来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提炼总结,还促成了很多新制度在法规层面的“第一次”。通过《条例》将这些制度上升到法规层面,有效地形成了“改革试点-经验总结-立法保障”的闭环,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一是确立形式审查制度。《条例》第一次在法规条文中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由此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大幅缩短了登记时限,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立歇业制度。《条例》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可以说,歇业制度是《条例》最为突出的制度创新,是我国现有登记管理制度的丰富与补充,有利于中小企业持续经营,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也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是建立简易注销制度。在《公司法》规定的须经清算而注销的程序外,《条例》对无需清算(无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的企业提供了一套相对简便的注销程序,大幅缩短了此类企业的注销时长(公告期由45日缩短为20日,减少55%)。同时,通过全体出资人承诺承担虚假责任、在统一平台进行异议公示、注销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等措施,确保了简易注销制度实施的诚信基础。
四是细化撤销登记制度。《条例》规定:登记机关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登记情形的,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无人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登记。随着虚假登记撤销程序的逐步明确,以及登记实名认证的全面推行,可以预见,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将大幅减少,市场主体登记领域的诚信水平将不断提升。
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局的各项改革要求,先后贯彻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名称自主申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等多项主体准入改革措施,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法无禁止即可为”,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创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
多种改革措施并举下,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现存企业总量达到37898户,新增企业6414户,位居全市各县区首位。
下面请齐心同志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的主要举措
(齐心)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以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为目标,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推动营商环境再提升。
一、探索“个转企”一件事改革。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全力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实现“个转企”相关手续“一件事”联办,县行政审批局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东海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将“个转企”时申请办理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优化办事流程,开设绿色通道,设置“个转企”专窗,提供帮代办服务,实现一窗集成办理,节省材料8份,缩短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为进一步减少个体户“个转企”顾虑,在提升市场主体“个转企”便利度的同时,还联同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实施税收减免、降低费用负担、加强金融扶持。
二、推广电子档案查询。今年我们上线了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系统,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系统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推进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政务服务便利化。为企业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的档案查询服务,办事群众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陆就可以在线核验或下载企业章程、场所证明等材料,让企业免于提供查询材料无需亲自到档案查询窗口进行查询打印,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化、高效化、人性化,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减少开办企业环节。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开户(领取发票)三个环节统一为一个完整的闭环流程。整合优化企业登记、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内部业务流程。同步合理布局公章刻制单位、税务服务单位线下融合。在企业登记完成后,将公章刻制、发票申领2个环节实行并联办理,并同步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长。缩短开办企业耗时。新开办企业登记、公章备案、税务开户已压缩在同一个0.5个工作日。减免开办企业费用。2020年12月起,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公章一枚、法人章一枚),三家在我县公安局已备案有法定资质的刻章企业已全部进驻审批中心,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截至目前,我县新增企业20572户,免费为企业刻制印章41144枚,为企业减免开办费用一百余万元。从2022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开办企业免费“双向寄递”服务。群众开办企业涉及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需提交纸质材料时,无需亲自到窗口提交材料,可采用邮件到付的形式,寄递业务材料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新办流程结束后,需要快递服务的,可申请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寄递费用无需企业群众承担,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费用。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将涉及企业开办环节中的企业登记窗口、公章备案窗口、税务开户窗口、银行代办窗口综合集中到同一区域,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专窗”, 配备专职代办、导办人员,跟进企业开办全流程。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工作群,密切全程跟踪企业开办全链通网络各环节进度。
四、推动歇业一件事改革。出台《东海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为解决市场主体歇业相关手续环节多、跑腿多等问题,决定整合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实现歇业办理相关手续“一件事”联办,将企业歇业备案、税务歇业登记、公积金缴纳登记、社保、医保参保登记、失业登记等相关流程整合为“歇业一件事”,推行“一窗受理“、“一表审批”,对企业歇业材料开展综合受理、内部流转、专项对接,提高市场主体歇业便利度,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办理程序、节省办理费用。
五、破产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联合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出台了《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企业注销操作指引》,聚焦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难点问题,规范税务注销和企业注销流程,在尽可能简化办理手续的基础上明确破产管理人、清算组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便利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提高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办理效率,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今年以来已办理破产企业注销67件。
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精心指导企业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在大厅的企业开办专窗、帮办代办区、自助服务区放置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流程指南,对于新设立、变更的市场主体,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群众下载使用电子执照,方便后续办理业务时使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相关政策、下载使用流程和应用场景,提高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知晓度,增强了办事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七、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在全县范围内试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区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对于从事许可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之外的生产场地、车间、库房,地址已在许可证中记载的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可申请市场主体“一照多址”登记。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以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原则,对住所(经营场所)限制条件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主持人)同志们、媒体朋友们,刚才解读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通报了我县市场主体的发展现状、具体落实举措。在此,恳请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加大宣传,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继续关注、宣传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方面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