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定的依据
《办法》共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4号)、《关于在市区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指导意见》(连建征监〔2022〕280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二、房票的规定
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中选择房票安置,并使用房票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纳入适用房票房源库)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房票是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的补充形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
三、房票金额的制定
一份补偿协议最多享受不超过2张房票,单张票面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张。结合我县目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主城区单套商品房总价普遍高于100万元;按照以往拆迁经验,单个被征迁户的合法面积征收补偿款普遍多于100万元。故将单张房票金额定为100万元,但合法面积补偿不超100万元的,按照实际金额开具房票。
四、房票实名持有
房票实行实名制,核发对象应当为被征收人。房票允许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及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为主体申请开具房票。此处直系亲属一般指被征收人父母、子女,如以其他亲属名义开具房票,在提供合法充分依据的同时须经征收主管部门“一事一议”研究认定。
五、房票的奖励及优惠政策
房票有效期为一年,至开票之日起三个月内使用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10%的奖励;四至十二个月内使用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8%的奖励。符合条件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享有团购优惠。县住建局、县资源局要与开发企业自动对接,采取自愿报名参与我县推行的房票购房优惠活动,将房源信息纳入适用房票房源库,并明确房票购房享有的团购价优惠政策。房源入库方式为分批次竞选入库,优惠力度打、综合条件好的房源优先入库。
(二)金融配套政策。对使用房票面值购房不足部分,房票记载人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符合本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条件的,也可申请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三)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在新购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迁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取得新房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四)契税减免。
被征收人购房成交价格未超出房票票面金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出房票票面金额的,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被征收人申请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名义开具的房票,购房时不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六、房票的使用流程
东海县房票安置方式流程
七、实行日期
《办法》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