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公布《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省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后,我县针对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生猪生产恢复、保障市场供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三农”基本盘的积极行动。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
“猪粮安天下”。猪肉是与粮食同等重要的农产品,是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肉类消费品,在肉类食品的占比达到60%以上。我县是生猪生产和猪肉消费大省。去年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环境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县与全国一样,生猪产能持续下降,生猪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导致生猪供应偏紧、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对居民日常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再次强调要抓好畜禽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作出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把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保种猪稳基础、保规模稳供应、保安全提能力”的总体要求,从财政、金融、土地、环保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生猪生产止跌回升、恢复发展,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价格基本平稳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更精准、激励政策更精准、工作措施更精准”要求,进一步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更快更早更有力有效释活养殖场户生产潜能,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恢复生猪生产激励政策。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涵盖了财政、土地、环保等关键领域的支持政策,强化了责任落实、督查推动的行政措施,共计七条。
第一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将2020年上级下达的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场、开发区。首次提出将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前三名乡镇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条,主要是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对年出栏商品肉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重奖。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规模猪场出栏商品肥猪的奖励标准。出栏1万头以上,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出栏5000到9999头的,市财政给予每头猪80元奖励;出栏200O到4999头的,县财政给予每头猪50元奖励。有一头奖一头,据实奖励。二是加大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力度。一方面,扩大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将补助对象为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另一方面,提高贷款贴息率。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规定的贷款,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省财政给予2.5%的贴息;年出栏500-5000头的规模猪场银行贷款贴息比例为1.5%。三是更大力度扶持种猪生产。明确规定对从2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给予奖补。省财政给予每头700元奖补。其中,种猪需具备以下条件: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省外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
第三条,是生猪养殖用地政策,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因地制宜落实生猪养殖用地,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生猪养殖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00亩,每个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占地不少于30亩。二是要求各地合理布局生猪养殖区域,每个规划建设的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原则上存栏生猪不超过5万头。
第四条,是构建全产业链生产体系、创新经营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管控。引进具有育种、育肥,粪污治理、饲料生产、终端销售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加快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接照村庄生态环境治理及疫病防控要求,对村庄内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小散养殖场(户)加强引导、有序退出,引导大型养殖集团、企业建设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吸引小散养殖户参与合作养殖。引导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循环种养一体化新模式,探索"楼房式养猪"新形式,发展工业化养殖。加快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要加快环评审批,缩短审批时限。
第五条、第六条,严格落实上级对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对符合上级要求的新建生猪养殖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加快提升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第七条,是加强组织推动。一方面,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国家和省出台的系列政策落实情况和恢复生猪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开展专项督查。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强化分工协作,建立督查考核、提醒约谈机制,切实加强对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的统筹指挥和协调。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精准施策,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政策的连续性与创新性,是我县近年来出台的含金量最高、创新突破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聚焦突出问题,政策措施体现精准性。针对当前恢复生猪生产中仍存在的养殖信心不足、土地落实难等问题,出台强有力的财政激励政策和土地环保政策,突出奖补基础产能、突出奖补规模企业、突出保障养殖用地、突出优化生态环境、突出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充分调动规模猪场尤其是大型养殖企业生产积极性,激活盘活现有产能,加快新建产能投产达产,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二)紧盯目标任务,指标设置体现差异性。围绕上级确定的生猪稳产保供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虑资源禀赋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市场供给保障、生态环保要求等因素,对各乡镇提出了不同的目标任务,注重发挥区域优势,不搞“一刀切”。
(三)立足发展导向,扶持政策体现延续性、创新性。实施意见的出台,比以往的扶持政策力度更大,考虑到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明确奖补标准,充分调动了养殖场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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