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时间:2020-04-29来源: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一、起草背景
历经30多年的发展,我县再生资源产业从回收、销售废旧轮胎、机动车零部件,到合规报废汽车零部件精细化拆分、归类加工销售,产业体系愈发完善、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产业的发展也暴露出部分经营户无序经营导致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矛盾逐渐凸显。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全力从源头解决再生资源产业存在的问题。
二、目标任务
全面规范我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设置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四各部分。
(一)总体目标。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加快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将所有存在污染风险的经营户搬迁入园有序经营,无污染的集中经营。全面实现园区外无拆解、网上无违法销售,消除园外污染现状。
(二)工作重点。1、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预防与打击废旧机动车产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2、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全面摸排经营户信息,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依法取缔园区外拆解行为。建立废旧机动车市场规范经营长效管理机制。3、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规范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依法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污染场所开展污染治理。加强对园区内生产经营的环保技术支持,督促经营户落实环保责任、符合规范操作。建立废旧机动车产业环保长效管理机制。4、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
(三)实施步骤。从2019年1月2日至4月2日,利用3个月时间,分宣传发动(2019年1月2日-10日)、排查摸底(2019年1月2日-10日)、集中整治(2019年1月11日至3月11日)、成果检查(2019年3月12日至4月2日)4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开展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打击犯罪、环境保护、经营秩序分组,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全面开展检查和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建立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关系,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现全过程监管。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媒体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专项整治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共同推动长效管理,进一步建立起报废汽车回收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涉及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废旧机动车产业相关经营主体。
五、执行标准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严管、有序经营、长效治理、良性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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