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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103
发布机构 东海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2-08
标 题 《东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暨春季复工复产专项检查
文 号 东住建发〔2022〕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东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暨春季复工复产专项检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2-14

 

《东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暨春季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订如下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实际,成立东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和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暨春季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工作。

组  长:孙  彬  

副组长:戴军昌  

成  员:黄  毅  夏新武  陈  礼  汤景虎  任海歌

吴  昊  黄杰雨  郭  杰  唐自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黄毅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问责力度,落实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全力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1〕8号)、《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特点,督促指导在建工地项目部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体系。要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做到重点地区“一地一策”、重点项目“一项一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防控,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特别是境外人群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工地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采取人脸辨识等方式进行实名制审核登记,并配备相应安保人员。要严格落实材料、设备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护要求。要设置体温测试点持续开展健康排查和健康监测。要强化宿舍及食堂管理,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要关心和保护一线作业人员,加强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采购和供应,及时配发防护用品,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有序保障复工复产。掌握本县在建工地务工人员分布特点,在及时做好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同时,强化分类指导,有序保障工地复工复产。要根据实名制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相关功能要求,及时了解建筑工人在乡期间体温检测、活动轨迹等情况,强化人员实时疫情管控。要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结合全国实时高低风险区域情况,指导在建项目做好差异化复工。对外县施工人员占比较低且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源较少的地区或工地,要加快引导工人返岗;对外县人员占比较高或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源较多的地区或工地,必须安全有序的引导工人返岗。

四是严格把关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要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必须”,即:(1)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3)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4)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可结合健康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5)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

五是施工企业充分运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安全教育资源库,加强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教育。重点组织观看“小安安全教育-春节后复(开)工安全注意事项”“新建筑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宣传片”“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违章作业的代价”等视频。

六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企业和项目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反映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施工实效,推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七是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严格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等规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实施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是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九是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参建各方要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要求,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十是强化建筑工地成品油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排查,严厉打击建筑工地内部违规加油、私设储油罐、私设撬装式加油装置非法成品油经营等行为。对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建筑工地擅自经营成品油的窝点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十一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参建各方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连云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严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执行信息报告,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十二是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参建各方要落实项目在春节等节假日、冬奥会、冬季低温寒冷、春季开工复工、强风暴雪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

十三是提升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全县规模以上的项目要积极建设智慧工地,实现数据与智慧工地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端、企业端、项目端三级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2021年全县智慧工地平台已经全面建成的基础上,开展智慧工地提升行动,扩大项目覆盖数,提升部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使用技能,初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县住建局代建项目智慧工地全覆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智慧工地造价费用的基础上,开展智慧起重机械推广活动,扩大智慧工地建设纵深,完善智慧起重机械的政策制度。

四、计划安排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5月6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8日至2月15日)。各项目要利用大部分项目停工过节的时间窗口,深入分析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责任主体。督促参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建企业结合节后复工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市场违法行为进行“过筛式”排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场隐患不消除、工人教育培训不充分、市场违法行为未整改的不得带病作业、继续施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我局将利用节后复工检查的节点,对复工的项目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对现场隐患自查不彻底等行为未处理的,不得允许复工。排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要跟踪复查,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5月6日)。我局将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县住建局将组建专门检查组,对各在建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及春季复工复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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