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3-00305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文广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2 |
标 题 |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东海高铁站旅游宣传项目的询价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为宣传东海县城市形象,展示文旅资源特色,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在东海县高铁站投放旅游宣传灯箱广告,现就宣传广告策划、投放服务通过询价形式面向广告、策划、传媒类公司选择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东海高铁站旅游宣传
2.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3.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东海城市形象宣传工作,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在东海县高铁站出站口通道内墙面灯箱开展城市旅游形象宣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成交方式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采购小组,综合考量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最低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报名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的企业持以下资料报价:
1.公司介绍、人员配备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报价单。注明:(1)设计方案、经费预算等;(2)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若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的,可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合同书、成果图片等)。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8.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期间)。
报名地点: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007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广电中心大楼)。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无论是否中标,报名材料均不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本项目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小停;联系电话:0518-87801905。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