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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151
发布机构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3-07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农业机械和 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农〔2022〕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农业机械和 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24

关于印发《东海县农业机械和

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经开区农技(农经)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东海县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东海县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

“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办《关于东海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22〕4号)精神,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线,扎实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加大农业机械和渔业行政执法,规范农业机械和渔业许可业务,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推动安全监理和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持续深化提升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高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全力防范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国“两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强化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农业机械和渔业排查治理全覆盖,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1.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方面。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服务组织为重点,深入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具维护保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农机检审标准,规范农机监理许可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机储油、烘干消防、用电用气安全监管,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狠抓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禁行管控。加大农业机械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等道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渔业生产安全排查治理范围。突出捕捞渔业、养殖渔业等领域,突出重点3人以上渔船、异地作业渔船、养殖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等高风险船舶,突出渔船临时停泊点、作业区域、从业人员等关键环节,突出已掌握的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渔业整体形势持续向好。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问题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综合性保险执行情况;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农业机械和渔业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5.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情况;

6.农业机械和渔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7.对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8.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及相应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9.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进一步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各级督导组交办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排查治理方式

采取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作业经营主体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监督检查、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好“五坚持五确保”:

(一)五坚持:(1)坚持把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事前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业机械和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状况;(2)坚持把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机手和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相结合,严格督促机手和渔民对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3)坚持把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农业机械和渔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4)坚持把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督促生产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5)坚持把农业机械和渔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农业机械和渔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及早预防,强化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五确保:(1)确保签订农业机械和渔业责任状。农机服务中心与每个农机手、农机合作社与社员等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渔民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承诺书,明确渔业船舶所有人为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实现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确保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办理拖拉机和收割机的挂牌入户、驾驶证核发、年度检验等许可业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采取停检、注销、报废等措施,逐步减少变型拖拉机和老旧收割机的数量,实行存量管理,使变型拖拉机逐步退出市场,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当前正是春耕备种时节,收割机准备外出跨区作业,要强化对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严格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并通过年度检验、送检下乡等纠正违法改装行为。大力鼓励广大农机用户参加农机综合性保险,降低损失的风险性。(3)确保开展送检下乡实地检验活动。要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送年检、送保险下乡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电话、微信群、乡镇农机管理员、村组干部等齐动员,向广大农机手宣传农机登记、检验、驾驶证考试等政策法规,提前通知到每位农机手,确保应登尽登、应检尽检。(4)确保加大农业机械和渔业宣传教育。要通过展板、图片、标语、录音、图像、微信、网站等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等场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宣传工作,强化对烘干机使用、安全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项的培训,增加消防器材和除尘除烟设备,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农业机械安全作业。在农忙季节,要深入基层、田间地头宣传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和渔民有关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在各乡镇主要路段要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时刻提醒农机手注意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确保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加大农机执法中队与公安巡特警大队联合执法,在处理违法行为时,要对轻微违法、违章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从严处罚。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者没有正当来源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登记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对上道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检验、违法拼装改装等行为,要求立即整改。要通过路检路查,有效降低风险隐患,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道)、经开区农技(农经)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作为落实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作业经营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生产作业经营主体,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促进农业机械和渔业整体行业安全。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和渔业生产作业经营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登记建档,按照危险程度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生产作业经营主体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督促整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发展科、船检站)。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生产作业经营单位,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产作业经营主体单位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乡镇(场、街道)、经开区农技(农经)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农业机械和渔业执法检查计划,突出重点期间,明确年度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农业机械和渔业行政执法计划,以执法促排查、促治理。要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采取农业机械和渔业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多种形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作业经营主体依法严厉打击,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乡镇(场、街道)、经开区农技(农经)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认真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于3月18日、25日前报送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开展情况。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连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于3月28日前报送。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联系人:1.农机发展科:徐 帅,联系电话:607423,

邮箱:dhxnjj@126.com

2.船 检 站:李 丽,联系电话:650604,

邮箱:564457480@qq.com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隐患名称


整改责任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督改责任单位


督改责任人


联系电话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隐患具体情况


隐患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限


填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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