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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2-00104
发布机构 东海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19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东住建发〔2022〕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1-24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的管理理念,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办质函【2020】48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住建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连建质安【202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背景下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生产,本着早计划、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现就做好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提前做好开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编制和报备工作

(一)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前做好开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工作,编制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应明确计划安排总人数、返县时间、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段、进场人员种类及人数、人员来源地等信息。

(二)在完成上述计划编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人员进场管理措施、封闭式管理措施、生活区管理措施、办公区管理措施、食堂管理措施、施工物资进场管理措施、防疫物资保障措施、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后,于恢复施工前5日内,报给质安站。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复工进场人员要严格落实“先排查后进场”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人一档”防疫管理要求和实名登记管理要求,确保一个不漏。鼓励利用红外监测、数据联通等智慧化手段进行测温和两码查验。

二、严格履行恢复施工前自查制度

(一)对于拟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巡查专班,严格履行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自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落实情况、进场工人防疫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周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设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等为重点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联合验收,并保留检查记录和联合验收记录。

(二)未经自查合格及没有联合验收记录的,不得申请开复工。复工前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时到岗的管理技术人员,允许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其他人员,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暂时顶岗),必须对全部现场人员重新实施安全和疫情防控交底教育。

三、严格复工现场核查和管理

(一)质安站收到拟复工项目申报材料后经复查后方可复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擅自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人员健康台账。项目部应做好每日新进场人员进行“一人一档”登记并将花名册更新等相关工作。

(三)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一旦发生疫情,施工总承包单位立即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特别提醒

(一)符合接种条件的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确保“应接尽接”。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引导,提升从业人员的接种意愿。质安站对疫苗接种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工作的重点岗位人员,抵施工现场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市外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抵达东海后,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若省住建厅有“建安码”登记要求,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督促引导从业人员做好“建安码”登记,相关返乡返岗等信息由从业人员个人通过手机“建安码”的应用模块登记(包含来东海家属)。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检查表

2.生活区疫情防控检查表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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