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041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0-23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等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文件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县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县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县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六、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承办单位 |
1 |
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改委 |
2 |
东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9修改) |
县资源局 |
3 |
关于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交通运输局 |
4 |
东海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 |
县城管局 |
5 |
东海县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厂 |
县城管局 |
6 |
城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
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