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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4688
发布机构 东海县 发文日期 2021-07-14
标 题 关于成立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11-19

关于成立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张家法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路  政府办副主任(挂职)

李  伟  政府办副主任(挂职)

刘  笑  政府办党组成员、金融办副主任、文

秘科(人事科)科长    

成  员:朱婷婷  财务审计科科长

曹子彤  秘书一科科长



  张  杰  文秘科(人事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财务审计科负责。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县政府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研究制定县政府办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议政府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重大项目审计和进展情况和结果报告;

(四)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通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被审计大内整改落实情况;

(六)根据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确定审计结果的运用;

(七)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文秘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秘书一科等科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科室,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文秘科(人事科)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会同财务审计科就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内部建设等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2.配合财务审计科开展内审工作,提供本科室承担工作的内部审计所需的资料,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3.协助财务审计科对审计对象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必要时参与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4.协助财务审计科做好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5.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审计计划,授权内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根据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财务审计科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

7.根据办公室党组的部署安排和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有效运用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财务审计科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督促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决定。

2.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集以及各项准备工作,会同秘书一科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会同文秘科(人事科)做好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3.会同秘书一科研究起草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4.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提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开展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按照政府办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结果;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和资产管理风险。

6.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科室、各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意见建议,通报内部审计情况。

(三)秘书一科

1.协助财务审计科做好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起草工作。

2.做好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3.协助财务审计科研究起草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应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印发、内网通知等合适的方式知会领导小组及其他科室。

领导小组确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在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前,各科室应将本条线掌握的关于被审计的相关资料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切实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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