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0064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11-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
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6号)、《中共东海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580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24吨/日以上,县建成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25万吨/年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运行,引导拆迁垃圾、装潢垃圾进入资源化利用厂处理,县建成区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建成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县建成区80%以上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强制垃圾分类,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渗滤液处理、飞灰安全处置等配套设施齐备,能力充足,运行规范,新增飞灰填埋库容20万立方米。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建成区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鼓励宾馆餐饮等行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发展绿色包装,倡导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回收,加快构建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邮政管理局,牛山街道等)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84号)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引导城市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提高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方便居民分类投放。采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手段,提升居民参与率,并逐步做到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场、园区等)
3.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实施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收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消除作业噪音扰民、车辆不洁和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现象。对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全程监控,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对园林绿化垃圾实施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加强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运行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新建居民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加强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引导,加强部门协调,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中关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备用填埋场和飞灰填埋场建设。逐步通过固废产业园建设,统筹布局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减少“邻避”影响。到2020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满足处理需求。(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资源局、东海生态环境局等)
2.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新建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要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与居民生活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等其他城市废物协同处置、联建共享,降低运行成本。加快推进收运体系建设,做好与处理设施衔接工作,并按专项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专业化车辆的监管,确保密闭化运输,不泄漏、洒落。逐步淘汰现有柴油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新增、更新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运输车辆力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牛山街道等)
3.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统筹考虑采用固定与移动式处置方式,加快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固定式设施的有效补充,实现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现建筑垃圾定时间、定线路运输和定地点规范处置。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和收费管理等政策制度,推动政府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
4.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健全废荧光灯管、废弃家用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废电池以及废弃药品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同时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通过扩建或技术改造,协同处置有害垃圾,确保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场、园区等)
(三)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1.严格进厂(场)垃圾管控。加强对进厂(场)生活垃圾的检查,杜绝危险废物和不符合入厂(场)条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强化对处置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东海生态环境局等)
2.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规范化运行,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等技术措施,加强填进作业管理,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能力充足、设施运行规范、尾水排放达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东海生态环境局等)
3.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管理。生活垃圾处理主管部门和处理企业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渗滤液满溢外流等环境影响事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东海生态环境局等)
(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作用,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推进青湖镇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建设。到2020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
2.推进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消化整治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格控制增量,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乡镇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要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县城管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五)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1.加大道路机械化保洁力度。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实行“冲、扫、洗”多车一体化作业。对一级道路实行一日两清扫18小时保洁;二级道路实行一日两清扫12小时保洁;三级道路实行一日两清扫8小时保洁;四级实行道路一日一清扫。三级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气温5℃以上洒水每日不少于2次,三级、四级道路根据道路污染和空气质量进行洒水作业。一级、二级道路增加实施每周2次全面积高压冲洗、洗扫,清除道路污物,达到路面见本色;三级、四级道路根据道路污染情况安排高压冲洗,有效减少道路扬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等)
2.严格渣土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需密闭,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处依法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
(六)开展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
依法依规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确保全县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露天烧烤摊点进店规范经营,并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要把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内容,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建立用地及资金保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县城管局:牵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牵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垃圾分类和治理督查考核工作。
东海生态环境局:做好有害垃圾、电子垃圾处理以及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
县商务局:做好“净菜进城”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县住建局:做好园林绿化有机易腐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牵头推行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做好物业公司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方案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公司考核内容,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管工作。
青湖镇:做好镇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工作。
(二)完善政策支持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及县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研究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成本补贴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机制。加大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力度。
(三)强化技术支撑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处理技术指引、排放控制标准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成果的应用,重点关注和引进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二噁英控制等关键技术。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环卫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的全方位、实时在线管理。
(四)严格监督考核
县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场)、园区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定期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予以通报。对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规划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垃圾污染事件地区,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专项督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注重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科普教材和课外读本,提高青少年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普及生活垃圾处理知识,唤醒激发群众环保责任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县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3.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
4.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
.员名单
附件1
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任务 名称 |
主要 内容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强化组织领导机构,配实机构管理人员 |
调整领导小组层级;配实垃圾分类专职人员 |
各单位调整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
各单位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各单位设立日常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 |
各单位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
拓展垃圾分类范围,加强源头分类管理 |
拓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持续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力量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 |
建成区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80%,建成40个垃圾分类小区。 |
县城管局 |
县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牛山街道等 |
建立“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杜绝混收混运,完善有害垃圾去向管理制度。 |
县城管局 |
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 |
||
推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牛山街道等 |
||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社团组织(包括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包括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相关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包括主次干道、城市广场、旅游景点、环行步道、露天活动场所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
县城管局 |
县教育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国资办等 |
||
开展镇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 |
青湖镇 |
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 |
||
加快分流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终端处置能力 |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能力建设;完善餐厨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建筑(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处置工作;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 |
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厂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飞灰(应急)垃圾填埋场建设。 |
县城管局 |
县发改委、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 |
按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要求开展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理前期工作,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
县城管局 |
县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 |
||
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县城区拆迁垃圾、装潢垃圾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处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二期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
县城管局 |
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等 |
||
加快易腐垃圾终端设施建设,落实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处置工作主体责任,并建立专门收运体系,2020年年底前建成一个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 |
县商务局 |
县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等 |
||
合理配置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 |
县住建局 |
县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 |
||
深化教育培训引导,加强行业监督考核 |
加强教育培训和引导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进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系列生动活泼、简单易懂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 |
县教育局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指导县属媒体做好垃圾分类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大面积多频次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社会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
县委宣传部 |
县文旅局、城管局等 |
||
完成创建1处以上有规模的宣传阵地,要组织开展每月1次以上进学校、进单位或进社区的互动实践活动。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县各有关单位 |
||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培训,建立街道、社区两级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专项培训。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县各有关单位 |
||
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的监督考核工作,各单位细化年度工作行动方案,列出详细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县各有关单位 |
||
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考评;各单位要把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把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
县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 |
县各有关单位 |
附件2
2019年县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序号 |
辖区 |
名称 |
1 |
县建成区 |
名流国际 |
2 |
县建成区 |
美麟大公馆二期 |
3 |
县建成区 |
晶都花园 |
4 |
县建成区 |
北岸公馆 |
5 |
县建成区 |
瓯龙·东港湾 |
6 |
县建成区 |
海陵府邸 |
7 |
县建成区 |
水晶公园贵都 |
8 |
县建成区 |
东盛城市花园 |
9 |
县建成区 |
花园小区 |
10 |
县建成区 |
瑞嘉花园 |
11 |
县建成区 |
水印康庭 |
12 |
县建成区 |
西双湖壹号 |
13 |
县建成区 |
世贸公馆 |
14 |
县建成区 |
盛邦名邸 |
15 |
县建成区 |
水晶公园 |
16 |
县建成区 |
中央花园 |
17 |
县建成区 |
香堤国际 |
18 |
县建成区 |
千嘉中央杰座 |
19 |
县建成区 |
东泰尚筑 |
20 |
县建成区 |
碧溪玫瑰园 |
21 |
县建成区 |
晶府人家 |
22 |
县建成区 |
水晶名都 |
23 |
县建成区 |
晶都学府 |
24 |
县建成区 |
香江半岛 |
25 |
县建成区 |
香江丽景 |
26 |
县建成区 |
晶御中央御府 |
27 |
县建成区 |
翡翠湾 |
28 |
县建成区 |
晶御中央晶苑 |
29 |
县建成区 |
颐湖园 |
30 |
县建成区 |
钱塘御景园 |
31 |
县建成区 |
翰林公馆 |
32 |
县建成区 |
魅力晶都一期 |
33 |
县建成区 |
魅力晶都二期 |
34 |
县建成区 |
魅力晶都滨河城 |
35 |
县建成区 |
万盛壹号 |
36 |
县建成区 |
玉带花园 |
37 |
县建成区 |
金华园 |
38 |
县建成区 |
天地国际公馆 |
39 |
县建成区 |
湖滨花园 |
40 |
县建成区 |
福居新天地 |
附件3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
序号 |
城市 |
试点乡镇 |
|||
乡镇名 |
所辖行政村数量(个) |
全域人口(人) |
建设内容 |
||
1 |
东海县 |
青湖镇 |
20 |
6.2万 |
建设阳光堆肥房,每个行政村都有垃圾分类设施。 |
附件4
东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孔繁清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花冠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志勇县城管局局长
成员:桑敬华县发改委主任
周兴干县工信局局长
朱燕昌县资源局局长
赵华县商务局局长
支跃兵县教育局局长
牛飞县水务局局长
马广良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其刚县财政局局长,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春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彬县住建局局长
李斌东海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宝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家法县卫健委主任
李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屠新芳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周建安峰镇镇长
李跃文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东艳石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鹏驼峰乡乡长(主持工作)
孙尽阔石梁河镇镇长
李宁李埝乡乡长
顾汉权石湖乡乡长
韦自彪曲阳乡乡长
刘斌房山镇镇长
易海军平明镇镇长
解泽张湾乡乡长
乔光耀白塔埠镇镇长
王建军黄川镇镇长
姬清君青湖镇镇长
刘希龙温泉镇镇长
韩明娟双店镇镇长
刘江涛桃林镇镇长
唐兴凯洪庄镇镇长
周东方山左口乡乡长
马向群种畜场党委书记、场长
邵平军李埝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刘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