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4-09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2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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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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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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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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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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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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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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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全县废旧机动车市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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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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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严管、有序经营、长效治理、良性发展”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加快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将所有存在污染风险的经营户搬迁入园有序经营,无污染的集中经营。全面实现园区外无拆解、网上无违法销售,消除园外污染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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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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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废旧拆解压占侵占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五大总成”交易、机动车零部件“线上线下”以次充好、欺诈交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预防与打击废旧机动车产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牵头领导:项勇;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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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全面摸排经营户信息,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依法取缔园区外拆解行为。建立废旧机动车市场规范经营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领导:薛剑;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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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规范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依法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污染场所开展污染治理。加强对园区内生产经营的环保技术支持,督促经营户落实环保责任、符合规范操作。建立废旧机动车产业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领导:张海斌;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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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继续完善提升园区规划,加快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并于2019年底前启动项目建设、2020年底投入运营,将符合规定的经营户迁入园区统一经营、规范管理。(牵头领导:薛剑;牵头单位:桃林镇、绿海公司;配合单位: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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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
\r\n 从2019年1月2日至4月2日,利用3个月时间,分阶段在全县范围开展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r\n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2日-10日)。制定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有关事宜,各单位抽调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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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月2日-1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以调取信息、入户走访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废旧机动车及相关经营户的经营范围、种类、进出货渠道等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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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3月11日)。本阶段同时进行秩序整治和环保整治两项工作。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密切协作配合,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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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果检查阶段(2019年3月12日至4月2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并于3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办。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范围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验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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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r\n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打击犯罪、环境保护、经营秩序分组。根据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全面开展检查和整治。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综合整治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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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建立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关系,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现对报废汽车的注销登记、回收拆解、路面巡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共同推进废旧机动车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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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经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的企业名单,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和经营户,综合报道阶段性整治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废旧机动车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r\n (四)建立长效机制。商务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对接,切实解决回收、拆解资质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并积极引导企业和经营户加快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同时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共同推动长效管理,进一步建立起报废汽车回收监管的长效机制。